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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病須知
如在探病時間以外,請聯絡當值護士以作酌情安排。本院會因應特別情況,更改探訪時間,請留意醫院通告。
- 探病者必須帶備探病證以便查閱
- 探病者注意事項:
- 請使用正門進出醫院,進入時請出示探病證登記。
- 未經主診醫生批准:
- 請勿給予病人任何藥物。
- 請勿將任何文件交給病人簽署。
- 如欲將食物給予病人,請與當值護士聯絡。
- 不得給予病人足以傷害其身體或他人之物品,如利器、火機等。
- 十六歲以下兒童及懷孕婦女不宜探訪病人,如有需要,請聯絡當值護士。
- 探訪者請遵從葵涌醫院感染控制措施,本院會依從醫院管理局發出有關傳染病的警示,如有需要會暫停探訪安排。
- 探病證在簽發日期六個月後即告失效,如病人仍留院,請聯絡當值護士再發新證。
- 病人出院時,請將探病證交回病房職員。病人出院後,此證便即時作廢。
- 探病期間請配帶由本院提供的訪客證。在離開本院正門之前,請將訪客證交還給職員。
- 請勿攜帶香煙予病人,及醫院範圍內不准吸煙,違例者將會被檢控。